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查流程
根据《中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聊职院党发【2016】28号)和《中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要求,为保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合法合规,特制定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查工作流程。
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方面内容审查包括:
(一)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枪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审查流程:
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课题申报、结题验收、征文、成果在向上级单位报送之前,按照如下流程进行意识形态审查,层层把关。
见下图:

图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