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聊城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各系、部:
2008年聊城市科技进步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使我院的报奖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是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鉴定的科研成果或授权专利(不含卫生)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1、《聊城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专利证书。
3、应用证明。
4、查新报告。
5、主要研究实验(工作、技术、测试)报告。
6、发表有关论文、专著等。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1—6按序依次装订成册,即共有三套材料,其中一套为原件。不要另加封面,并填写《市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三、要求
1、《聊城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中的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及顺序应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中的完成单位和主要研制人员名单及顺序一致;专利报奖的应与授权人员名单一致。
2、专利项目申报市奖励是指已授权的并已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专利项目。
3、每个申报项目写出约200字的项目简介和《聊城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输入软盘上报。
4、申报时间:2008年4月23日前,报到科研科。
教务处
2008年3月18日
附件:
聊城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doc